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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郎溪县森林公安局(郎溪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吕雪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03-09 00:55 来源: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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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宣城市监察委员会、中共郎溪县委批准,中共郎溪县纪委、郎溪县监察委员会对原郎溪县森林公安局(郎溪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吕雪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吕雪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违反党的群众纪律,在申报退耕还林项目中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党的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3万余元,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45万余元,涉嫌受贿罪;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罪。

吕雪平身为党员干部,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涉嫌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郎溪县纪委常委会、郎溪县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郎溪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吕雪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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