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5 信息来源: 郎溪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阅读次数: 次
“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谦虚谨慎,做到‘四自四慎’”
“禁止违反规定参与经商办企业,或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和兼职取酬,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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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郎溪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强化了对干部职工“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时代高度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提出的新论断、新要求。
“顶风作案’的干部仍然不少见,其中大多数都暴露出生活作风问题,‘八小时以外’则是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时段’”。经开区纪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暂行规定》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以自觉管理为支撑,以监督管理为保障,对全体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以及重点事项、特殊时期的行为表现等进行规范和约束,督促干部职工规范言行举止,提高自身修养。
《暂行规定》将机关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分层级加强监管。对顶风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或党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持续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到既要勤政于‘八小时之内’,也要廉政于‘八小时之外’”。经开区纪工委书记陈学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