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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十字镇党委(含十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8-08-13 03:50 来源:郎溪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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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8年8月10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十字镇党委(含十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诸贤德向十字镇党委书记、开发区主任宗杨传达了市委书记陶方启在市委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反馈巡察情况,随后向十字镇党委(含十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郎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循到会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宗杨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6日至4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十字镇党委(含十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暨脱贫攻坚领域进行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及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揭示党的政治、党的思想、党的组织、党的作风、党的纪律、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巡察情况。

诸贤德指出,十字镇党委(含十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致力抓好产业转型升级、城乡项目建设、社会民生保障等,取得了较好的的成绩。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党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选人用人不规范,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够实,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违规发放津补贴,“三公”经费管理不严;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重点领域问题突出;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

诸贤德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组织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工)委要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纪(工)委要全力聚焦主业,坚持有责必问、违纪必查。三是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聚焦重点领域行业。要全力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认真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四是狠抓整改任务落实,吃干榨尽巡察成果。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对照存在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举一反三,确保改到位、不反弹。

王循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以最高的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二是以最强的责任担当,落细落实巡察发现的各类问题。三是以最硬的工作举措,促进全镇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宗杨表示,一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明确责任,切实落实整改成效取信干部群众;四要举一反三,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郎溪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十字镇党委(含十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各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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