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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向飞鲤镇龙塘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0-08-21 00:40 来源:郎溪县委巡察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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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8月20日,十三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向飞鲤镇党委反馈巡察飞鲤镇龙塘村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曹飞平主持召开反馈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彭禧元在县委书记专题会上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出席向飞鲤镇龙塘村两委班子反馈大会,并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巡察组组长张平代表巡察组分别向飞鲤镇党委相关责任人和飞鲤镇龙塘村两委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飞鲤镇党委相关负责同志和飞鲤镇龙塘村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5月11日至5月20日,十三届县委第十四轮第二巡察组对飞鲤镇龙塘村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按照政治巡察“四个落实”监督重点,紧扣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核心职能,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 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巡察情况。

张平指出,龙塘村连续四年在镇域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中位列优秀等次。积极培育壮大白芨育苗、红橡套种等项目,村集体收入由2016年6万余元提高到2019年28万余元。连续四年代表郎溪县作为样本点接受省扶贫检查,群众满意度均为100%。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三大攻坚战”重“绩”不重“效”、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善、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取缔不力、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有偏差、部分集体资产租金收缴不及时、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基层组织生活开展不到位。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有关方面处理。

曹飞平同志就巡察整改提出了以下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政治要求和政治考验,以严的要求、严的纪律、严的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二要强化问题导向,端正整改态度,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抓好责任落地,抓好具体任务,抓好监督落实,抓好标本兼治。三要突出常态长效,注重巩固提高,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在成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以整改成效取信于民,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发展。

飞鲤镇党委副书记刘勇和飞鲤镇龙塘村书记分别代表飞鲤镇党委和飞鲤镇龙塘村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王家齐,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有关同志,飞鲤镇相关党政班子成员、飞鲤镇龙塘村两委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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