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郎溪县涛城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10月8日至11月13日对涛城镇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3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把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要求全镇上下深刻领会把握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尽全力抓紧抓好。成立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制定《县委第十三轮巡察涛城镇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巡察组反馈的20个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每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了动态整改台账,立行立改,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二是严明纪律,务求实效。镇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需要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县纪委移交的巡察问题线索,镇纪委立即成立核查组进行初步核实,对违纪问题违纪人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予处理。
二、从严从实,扎实推进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一是深入研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常态化,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结合脱贫攻坚巡察整改工作,分别于3月31日、4月9日、4月13日、4月26日、5月18日开展5次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二是4月份以来开展2次“四查四看四改”专项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题研讨活动,13名同志交流心得体会。发言材料均联系工作实际,检视问题到位。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新调整了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二是党委会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和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全面摸排我镇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将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建立涛城镇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定期召集党政领导班子和各村书记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各村农家书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均已制度上墙、图书分类、借阅登记每日填写,电脑网络开通,并做好材料整理。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3.针对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并研究制定了《涛城镇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就今年党风廉政有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二是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三是镇纪委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职责落实。
4.针对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一是积极拓展问题线索渠道,主动寻找党员违纪问题线索,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对干部上下班、用餐等作风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三是镇纪委对巡察整改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等工作加强监督,推动整改工作开展。四是严格执行乡案区核县审制度,确保案件办理高质量。
5.针对工作作风不够务实问题。一是镇党委严格按照党委议事流程召开党委会议,从议题征集到议题审定、筹备会议、召开会议,最后形成会议纪要,坚决杜绝后补议题。二是涛城国土所制定巡查方案,在全镇区域内分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落实巡查人员,加大巡查力度,重点区域两天一巡查,一般区域一周一巡查,力争做到违法占地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一经发现违法占地行为,及时制止并下发相关责令停止、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立即上报,同时加强跟踪检查,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确保一切违法占地行为整改到位、处罚到位。
6.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一是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把审核关。二是开展全面自查,举一反三,对自查出的其他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
7.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一是做好账务往来款的清理,对借款挂账情况全部整改。二是严格六项经费统计,应统尽统。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8.针对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够强问题。一是下发《关于涛城镇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副科级干部工作分工及联系村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分工,做到权责明确。二是结合开展的“四查四看四改”工作加强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三是发挥好涛城镇党政领导微信群的作用,将各自开展的工作发到微信群中,方便大家快速了解其他班子成员手头工作,加大班子成员间的工作业务交流。四是开好党委会,加大班子成员联系村工作汇报力度。五是调整了涛城镇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加强部门配合。
9.针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足问题。一是下发《关于涛城镇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副科级干部工作分工及联系村的通知》,新增2名二级站所负责人、事业副科级干部联系村,加大对年青干部的培养与使用。二是及时调整、优化部分村级主要负责人岗位,给基层干部压担子,重奖惩,鼓励其扎根基层,为民服务。三是制定《涛城镇2020年党员教育培训实施方案》,拟2020年开展5期培训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
10.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镇党委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二是镇纪委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改正。
1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未压实问题。一是进一步压实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结合镇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副科级干部工作分工及联系村调整,对乡镇党委委员担任村(社区)党建指导员进行调整。8名在职在岗的乡镇党委委员,每人包保指导1-2个村(社区)党建工作,实现所有村(社区)全覆盖。二是结合组织部每月党建提升清单,拟定我镇每月党建工作提示单,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履行“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三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制定完善《涛城镇发展党员环节及材料清单》、《涛城镇党员档案补办程序》,指定专人做好党员发展材料收集、整理及保管。4月份从庆丰村抽调一名党建文书到组织办轮训,负责近三年的党员档案整改工作。下发《涛城镇2020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和《涛城镇2020年发展党员名额分配一览表》,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规范组织发展工作。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开展及有关专项整治推进情况
12.针对落实整改责任和有关专项整治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整改办公室主任,牵头抓整改工作。镇党委研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压实整改工作责任。二是镇党委组织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有关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实。三是对危房改造资金问题,镇纪委下发督办单,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四是加大前置审核力度,就发文必要性加强沟通协调,对部分下发的通知采用便签形式,以减少发文数量。今年以来,党委发文54个,较去年同期党委发文减少15个。
13.针对管村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回头看”问题。一是扶贫站结合最近开展的“五问五做一排查”“脱贫攻坚大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动态清零”等工作,开展入户走访,传讲解扶贫政策。二是全镇开展扶贫扶志宣讲活动,不仅对有依赖思想的贫困户进行宣讲,也对村民进行宣讲,通过社会舆论和干部引导对贫困户依赖思想进行转化。三是组织镇村干部开展扶贫业务培训,规范填写扶贫手册。四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驻村工作队考勤管理和工作督促定期检查。通过电话查岗和“四不两直”等方式,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在村履职和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五是成立扶贫项目监管小组,着力加强项目实施监督和验收。六是及时调整扶贫专干工作分工,做到扶贫专干专职扶贫工作。
14.针对制度建设不够到位问题。完善规定制度,研究下发《涛城镇机关办公用品领用、派车、派餐、出县公务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涛城镇机关公务用车及差旅费管理办法》,对相关工作程序进行完善,相关部门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落实。
三、持之以恒,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党委将以巡察整改作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是坚持整改常态化,夯实政治基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让整改过程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断进行“回头看”,积累经验,吸取教训,让每名干部都警钟长鸣,不断提高干部执行力、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转变党风政风。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抓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强化实化“两个责任”落实,以上率下、明岗明责,做到领导班子负责“不松手”,一把手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担责“不缩手”,真正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整治“四风”。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红黄榜等各项制度。推深做实“一抓双促“工程,铸造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严格发展党员程序,选优配强村“两委”干部队伍,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全面加强、全面过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
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63-7506004
通信地址:郎溪县涛城镇郎广路408号
邮编:242121
中共涛城镇涛城镇委员会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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